2012年度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补助项目名单公示 [省经贸委]2012-06-25 根据省财政厅、省经贸委《福建省省级工商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闽财企[2007]12号)、《关于做好2012年度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闽经贸消费〔2012〕206号)要求,经申请、审核和省经贸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,拟安排2012年度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补助项目7个,现予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省经贸委、省财政厅反馈。 省经贸委联系电话: 计 财 处: 0591-87833242; 监察室电话:0591-87833704 消费品工业处: 联系电话:0591-87513444; 省财政厅 企 业 处联系电话:0591-87097689。 附表:2012年度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补助项目名单.doc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|